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章程》每年分派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原则。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65,570,686.49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18,568,954.97元)。鉴于公司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政策,公司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8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认购新股等权利。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3,039,174股,扣减截至2024年3月底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总数2,128,300股后基数为1,130,910,874股。以此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829,265.6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71%。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8元(含税)进行派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包装行业是现代经济生活的重要产业,包装产品被大范围的应用于饮料、食品、医药等行业和产品。按照材料分类,包装行业分为纸包装、塑料薄膜包装、金属包装、塑料包装箱及容器、玻璃包装、木制品包装和加工设施,其中金属包装是包装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金属包装下游主要使用在于食品、饮料、医用、日化等诸多领域,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国民经济的增长,金属包装行业需求呈现增长态势,这得益于金属包装的优势,一方面金属包装具有加固性、密封保藏性、阻隔性优异、抗氧化强、易于运输和回收利用等优点,其次金属包装款式新颖多样,受到众多购买的人的喜爱。金属包装以其特有的金属装饰魅力慢慢的变成为无法替代的包装方式,这有助于实现双碳战略并不断推进包装绿色低碳发展和包装产业高质量发展。
包装的前景取决于消费者观念行为和购买习惯。随国民经济发展的发展、中国居民整体消费结构和绿色健康观念的转变,金属包装的需求呈现增长趋势。从行业的两项主要参数来分析,首先从年均消耗易拉罐的数量来看,中国居民人均年消耗饮料罐的数量约40罐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人均年消耗饮料罐200-300罐的数量;其次从啤酒罐化率来看,中国的啤酒罐化率仍大幅低于发达国家的啤酒罐化率。饮料酒水为金属包装主要下游应用,啤酒罐化率的不断的提高,也将持续为金属包装发展贡献增量需求。随着城镇化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加,中国消费市场的潜力巨大,将维持长期的稳定增长。
金属包装作为食品、罐头、饮料、油脂、化工、医药及化妆品和出口礼品包装等行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上业,得益于中国消费升级与转型,在我国消费基数巨大。随国家环保管控力度的持续加强,金属包装产品的推陈出新,金属包装相比其他包装材料具备的安全、绿色环保、可持续等优势凸显。金属包装产品的需求量也将持续提高,金属包装产业链将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公司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就要持续提升以规模为基础的产品力,不断塑造竞争优势,实现用户的需求。
国家关于绿色环保法规、限塑政策、双碳政策等政策法规的发布以及消费升级,未来消费品包装将会更有竞争优势,为公司能够带来新的增长点。总体来说,金属包装行业仍处在发展阶段,行业前景依然被看好。在新时代发展必须兼顾环境治理的思路下,金属包装由于其安全、环保、可持续等特性,也将迎来发展新契机。
引领金属包装,践行共享共赢,创造绿色价值,成为先进包装材料创新应用的引领者。
公司是国内专门干生产食品、饮料等快速消费品金属包装的领先企业,产品有金属两片罐及配套易拉盖、包装印铁产品和新材料包装等,是国内快速消费品高端金属包装领域的领导者和行业标准制定者之一。
先进包装材料应用综合解决方案的高科技公司,引导新产品发展趋势,创新包装材料新运用,开拓金属包装新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的增值服务。
聚焦金属包装,持续推动从制造到服务的业态升级,不断挖掘客户潜在需求。为客户提供系统、完整、快速的产品与服务;通过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在现有的B2B商业模式外,寻求创新和突破,尝试、探索B2B、B2C等新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团结带领广大员工众志成城,战胜困难,勇毅前行,努力推进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国内海外核心业务持续保持增长态势,经营业绩再上新台阶。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三治四化”和节能降碳工作,绿色工厂创建取得新的突破。稳步推进数智化建设,赋能“标杆工厂”建设,形成了行业内最佳数字化基础。扎实推进国企改革各项任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宝钢包装再次被纳入新一轮“双百企业”名单。报告期内,面临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市场大幅度波动的严峻挑战,公司一直在优化市场业务布局,加强区域协同,提升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60亿元,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77.44亿元,其中金属饮料罐收入为72.61亿元,包装彩印铁收入为4.8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亿元,实现净经营性现金流入7.48亿元。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临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市场大幅度波动的严峻挑战,公司一直在优化市场业务布局,加强区域协同,提升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60亿元,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77.44亿元,其中金属饮料罐收入为72.61亿元,包装彩印铁收入为4.8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亿元,实现净经营性现金流入7.48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9日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电话等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公司董事长、总裁曹清先生,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独立董事章苏阳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逸凡女士,财务负责人王骏先生,和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层成员。
(一)投资的人可于2024年5月9日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电话()等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的人可在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17:0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1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发行186,443,738股股份、向三峡金石(武汉)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6月更名为长峡金石(武汉)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峡金石”)发行82,926,002股股份、向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金石”)发行25,914,4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制罐”)、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包装”)、佛山宝钢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制罐”)及哈尔滨宝钢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制罐”)各47.51%的股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491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经审验认为:截至2021年2月24日止,中国宝武、长峡金石及安徽交控金石所持有的河北制罐47.51%股权、武汉包装47.51%股权、佛山制罐47.51%股权及哈尔滨制罐47.51%股权已在各公司注册地登记机关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截至2021年2月24日,宝钢包装这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128,617,440元,股份总数为1,128,617,440股。
2021年3月3日,这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295,284,14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中国宝武与宝钢包装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武汉包装持有的在本次交易中采用收益法做评估的专利技术(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详细情况如下:
中国宝武承诺业绩承诺资产于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不低于403.65万元、349.63万元和255.36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收入分成数”)。如本次交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国宝武承诺业绩承诺资产于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不低于349.63万元、255.36万元和128.23万元。上述业绩承诺资产的收入分成额=考虑贬值后的与业绩承诺资产相关的净收入×收入分成率。如武汉包装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的,业绩承诺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以下简称“实现收入分成数”)低于承诺收入分成数,则中国宝武应当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做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内中国宝武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收入分成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收入分成数)÷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收入分成数总和×采取收益法做评估的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本次交易中国宝武向宝钢包装出售的其持有武汉包装股权的比例-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销。
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后3个月内,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下简称“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在中国宝武履行业绩补偿期间业绩补偿承诺后计算其是否应当对公司做减值测试补偿。
若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30%〉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则中国宝武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做补偿,减值测试补偿的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30%-中国宝武在业绩补偿期间内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中国宝武向公司支付的减值测试补偿和业绩承诺补偿合计补偿金额不应超过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通过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总数及其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获得的公司送股、转增的股份数。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707号)、《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961号)、《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1192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综上,武汉包装业绩承诺资产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的累计收入分成数超过了中国宝武的承诺收入分成数,累计实现率111.59%。本次业绩承诺已完成,中国宝武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0463号),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的估值高于2019年9月30日的评价估计价格,未发生减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包装)母公司法人口径净利润32,155,593.52元,加上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244,606,982.86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37,097,740.05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6,449,276.98元。此外,经审计2023年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218,568,954.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0,292,157.19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37,097,740.05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归母可供分配利润为948,547,812.76元。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宝钢包装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根据《公司章程》每年分派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原则。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65,570,686.49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18,568,954.97元)。
3、鉴于公司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政策,公司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8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认购新股等权利。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3,039,174股,扣减截至2024年3月底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总数2,128,300股后基数为1,130,910,874股。以此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0,829,265.6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71%。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8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公司2024年上半年派发现金红利拟不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方案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足表现了公司重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1、2024年4月25日,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该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如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2022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和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程序和方式来进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采购、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交易定价原则等方面基本一致,交易价格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确定,简要情况见下表:
公司已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由财务企业来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其中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宝钢包装的关联方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二)项的情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租赁;特定种类设备出租;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投标代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研发技术;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研发技术;生产线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计算机、自动化、网络通讯系统及软硬件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集成,及相应的外包、维修、咨询等服务;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机电一体化系统及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相关这类的产品,机电设施、仪器仪表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服务,转口贸易;不间断电源、蓄电池、精密空调产品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相关这类的产品;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及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在线信息与数据检索,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冶金、建筑、装饰及环保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化工石化医药、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设备设计、设备成套及管理、工程、投资技术服务及咨询;工程结算审价;环境评价、城市规划;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和主要营业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品销售(除专项规定),机电设施、冶金专用设备、炉窑设备、冶金辅料、耐材辅料、通信设施、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特定种类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从事信息系统、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可以从事经纪),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履约能力:宝钢包装的关联方历年来均未发生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具备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