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初霁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天津查验检疫局作业人员在对一批美国进口的化学肥料进行木质包装查验检疫时,发现集装箱内有8个天然木托,而企业在报检时申报为无木质包装。根据我国动植物检疫法中的相关规则,查验检疫部分对企业未依照实践申报木质包装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分,并在出入境企业信誉办理呈现中对该失期行为进行收集挂号。
事实上,上述木质包装申报不符的情况并非偶尔产生。天津查验检疫局计算多个方面数据显现,2017年1至10月,该局行政处分立案共126宗,罚款金额82.02万元,其间因木质包装申报不符而进行处分的案子共40起,占31.7%。
据天津查验检疫局作业人员剖析,木质包装申报不符情况频发的根本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外交易商对我国相关的法令和法规缺少了解,未向国内进口商通报木质包装的有关信息;二是装运环节中信息沟通不畅,交易两边对加固用的垫木、挡板均不知情;三是进口企业对木质包装不行注重,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
木质包装申报不符不只存在被立案处分的或许,还会影响进口企业的信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出入境查验检疫企业信誉办理办法》,企业的信誉等级分为AA、A、B、C、D五级。查验检疫开放会对企业不依照实践申报木质包装的行为进行信誉信息收集,如企业信誉等级一旦降至C级及以下,企业就无法享用无纸化报检、审单放行等优惠性方针;还会在危险评价的基础上进步其进口货品的抽批份额,直至100%;触及后续监管的,查验检疫监管频率也会相应进步。
对此,天津查验检疫部分提示相关企业:应加强对国内相关法令、规则的学习,注重木质包装的申报作业,防止由于几个小小的木托盘影响了本身的信誉,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丢失。(张永胜 霍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