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球贸易复杂多变,生物技术日新月异,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生物安全事件呈现频发多发且难以防范的新特性,给国门生物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值此第七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小编以“进出境生物安全风险传播途径”为主题,带您了解相关国门生物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进出境的人员、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包装物和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排放等应当符合我国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本条款从生物安全风险通过进出境口岸传播的途径出发,搭建了全方位制定实施生物安全管理要求、防范生物安全风险跨境传播的法律基础。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把与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相关的风险称为生物安全风险。具体有各类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及其赖以传播的寄主或污染物等。
进出境人员是携带和传播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重要方法。鼠疫、霍乱、黄热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三大检疫传染病,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将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另外还涉及其他需着重关注的传染病,如埃博拉出血热、疟疾等。这些传染病一旦传入,将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
船舶、火车、汽车、民用航空器等运输工具是生物安全风险传播和扩散的重要方法。沙漠蝗、红火蚁、非洲大蜗牛、舞毒蛾等有害生物的跨境传播均与运输工具密切相关。
集装箱涉及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和卫生检疫多个检疫门类,生物安全风险极高。因其几乎能装载所有种类的货物,可在世界各地运输或存放,在使用的过程中其内部与外部会不同程度地携带种子、蜗牛、土壤、昆虫卵块等。
多年来,海关从进境集装箱上截获大量病媒生物、植物有害生物、动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动植物残留物、生活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在国际贸易中,回空集装箱没有经过必要的清洗和检查就直接出口,导致生物安全风险在国际间的传播难以控制。
进境货物容易传带各种生物安全风险,尤以动植物产品的风险更高。如生猪及其产品可能传带非洲猪瘟,禽类及其产品可能传带禽流感,进口粮食携带各种杂草籽、昆虫和植物病原体,进口原木可能携带天牛、白蚁等林木害虫,进口水果可能携带地中海实蝇。这些动物疫病、植物有害生物若是外来入侵物种,一旦传入会对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主要涉及进出境旅客携带和寄递物品,在生物安全防控中物品与货物、运输工具具有同等地位。物品数量小、批次大、种类多、来源复杂、目的地分散,与正常贸易货物相比查验难度更大,风险难以控制。
近年来,各地海关屡次在进境物品中截获地中海实蝇、马铃薯甲虫、红火蚁等有害生物以及非法进境蔬菜种子及转基因大豆、玉米种子等。海关还曾多次截获企图非法携带或邮寄出境的优良蔬菜种子、袖箭黄蝶、兰花等珍稀物种资源。
携带生物安全风险的包装物主要以木质包装及其他植物铺垫材料为主。木质包装以其强度高、韧性好、可回收再重复使用等优点,成为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承载、支撑物。
但是,木质包装也是林木有害生物跨境传播的主要载体,可以传播松材线虫、天牛、白蚁、蠹虫、树蜂、吉丁虫、象甲等有害生物。例如松材线年传入我国以来,其扩散蔓延迅速,目前全国已有14省市发生,面积达7.7万公顷,导致大量松树枯死,对我国的松林资源、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能够造成严重破坏。
压舱水是为了保持船体平衡和运输安全而反复注入和排放的海水,国际航行船舶在国际不同港口间来往,压舱水的注入和排放导致了水生生物在不同水域间的传播,加剧了生物入侵的发生,带来了巨大的生态危机,甚至给人类健康造成威胁。目前我们已知因压舱水排放导致多种海藻、鱼、牡蛎、多毛虫、软体动物、海星等海洋动物及霍乱弧菌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严重破坏海洋生态,造成巨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