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进出口报关操作中,难免会呈现申报不实的状况,若企业的申报不实被海关认定为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海关会以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立案处理并作出细微处分,咱们所说的“两简案子”根本归于这种状况;若企业的申报不实被海关认定为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私运违法的,行政立案查询,走行政处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十五条:
进出口货品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标准、价格、交易方法、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终究目的地或许其他应该要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许申报不实的,别离按照以下规则予以处分,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计算准确性的,予以正告或许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办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当事人:佛山市某交易有限公司,2022年5月17日,当事人托付深圳某有限公司以一般交易方法向蛇口海关申报出口:蓄电池6组等,共10项货品。报关单号:53042022XXX。2022年5月18日,经查验:所查货品归类不符,申报为8507809090,实践均为8507200000。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的行为违背海关的监管规则,影响国家出口退税办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十五条(五)项的规则,决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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